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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亳州市谯城区城市更新片区改造施工招标(薛阁社区等15个片区)(JDZB-2022-097)答疑澄清如下:
一、提问回复部分
提问1、投标函中投标报价(投标费率)。请问:保留几位小数。
答:投标报价(投标费率)可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提问2、关于质量保证金,合同专用条款中第11条11.2.1中质量保证金为施工合价款的5%,而第14条14.4.1中,审计结束付至审计价款的97%,则质量保证金为3%,2处不一致。
答:以14条14.4.1为准。
提问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中5、其他要求第(2)条:“本工程拟派专职人员的具体资格和数量要求: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施工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及我省相关标准规定”。请问此处是否理解为:投标文件中不需要提供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的相关资料,待中标后再提供?投标文件中“四、项目管理机构,(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仅提供技术负责人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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